(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牵头,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牵头,保持打击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依托省环境保护督察及 “回头看”,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依法依规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各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强化监测质量控制。
持续组织开展“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城市和县(区、管委会)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
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构建全民共治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
推进大气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国有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
市委组织部等参与) (三)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县(区、管委会)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定期调度,2020年底前。
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积极宣传各地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和防治对策课题研究,市商务局、发改委等参与)